人族镇守使_第一百五十七章 他就是沈长青! 首页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

第一百五十七章 他就是沈长青![2/2页]

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:[ 就爱电子书] http://m.9atxt.com最快更新!无广告!

“地阶除魔使沈长青,江管事说的,可是那个在大荒府斩杀蛮族大将的沈长青沈大人?”



一个负剑青年,平静的脸色终于没有办法保持。



他出身于武林世家,对于江湖上的消息也是多有听闻。



其他人没有听过沈长青的名号,他却是如雷贯耳。



“看来你有些见识,不错,他就是那个沈长青。”江左看了他一眼,赞许的点了下头。



闻言。



青年马上倒吸了口凉气,回头想要找寻沈长青的背影时,却发现对方早就不见了踪迹。



其他几个跟他差不多打扮的人,现在都是面色大变。



沈长青!



斩杀蛮族大将的沈长青!



几人也没想到,刚刚入镇魔司,就这么快遇到了一个闻名江湖的强者。



青年感叹不已:“听闻沈大人乃是宗师后期的强者,在十万蛮族大军的包围下,斩杀蛮族大将后扬长而去,这一战流传出去,可是震动江湖啊。



我却没想到,今日会在这里遇上沈大人。”



一番话。



让其他没有听过沈长青名号的人,也都是心神震动不已。



什么是宗师后期,他们不懂。



可是。



十万蛮族大军,这些字眼还是能够明白的。



可以在十万大军的包围下,斩杀蛮族大将后退走,如此实力简直是骇人听闻。



“你们日后要是可以成为正式除魔使,应该会有机会跟他见面的,废话不要多说了。”



江左喝止了其他人的讨论。



见此。



其余人都只好闭上嘴巴,不再言语。



只是所有人的脑海中,都留下了沈长青三个字。



他们明白。



这是自己等人进入镇魔司后,所遇到的一个强者。



另一边。



沈长青也回到了自己的小院里面。



尽管太色还早,他也没有修炼武学的想法,而是坐在一边慢慢消化今天从东方诏口中得到的消息。



“武者极限!”



“从来都没有人可以打破武者极限,所谓的极限,难道就是人体能够承受的力量极限?”



沈长青想到了自己提升真元的时候,丹田肿胀,没有办法容纳太多的真气。



丹田拥有极限。



那么人的肉身,也应该是有极限的。



毕竟不论是丹田,亦或者是肉身,其实都是相当于一个器皿。



前者容纳真气。



后者容纳气血。



武学方面的提升,既是使得器皿扩大坚固,也是让内在承载的真气以及气血变得充盈。



以常人来说。



一旦肉身到了某一个极限后,想要往上提升,的确是非常困难的事情。



“常人不能打破极限,不等于我没有办法打破极限,但这个猜想暂时只是一个猜想,后续只能收集更多的杀戮值,看看能不能借用面板来打破这个极限了。



那么镇守使,他们跟除魔使的差距是在哪里?”



沈长青脑海中想着很多事情。



宗师如果是极限。



那么镇守使又是凭什么凌驾于宗师之上。



旋即。



他又是转念一想。



“如果说地阶除魔使,只是普通宗师,像我这样跨入虎豹雷音门槛的,能够跻身于天阶,那么镇守使也许就是两个体系中,某一个体系走到了真正极限的强者。



当然也有可能是两个体系,全部都走到了极限。



以东方诏的说法,两个体系任意一个走到极限,能够发挥的力量都是非常强大的。”



沈长青暗自猜测。



若是所谓的镇守使,就是这样的武者的话,那么镇守使的神秘性就要降低许多了。



毕竟。



大家都是宗师,也没什么值得畏惧的。



只要给自己足够的杀戮值,他不说打破武者极限,但要想提升到武者极限,想来不是什么大的问题。



哪怕精神层面没有办法快速提升,可肉身体系方面,是可以走捷径的。



虎豹雷音!



大日烘炉!



沈长青沉下心神,沟通了肉身气血,瞬间又是有虎豹雷音的声音传出,犹如沉睡的凶兽开始苏醒一般。



渐渐的。



气血平复下去,虎豹雷音亦是消散不见。



“早在前面的时候,我气血虽强也没有到虎豹雷音的地步,反而是不败金身跨入十七层时,才真正的迈入虎豹雷音的阶段。



所以算起来,我现在是处于肉身体系第一个阶段的入门水准。



后续要想虎豹雷音圆满,再到大日烘炉,消耗的杀戮值不会少的,只是三五个先天顶峰的妖人,贡献到的杀戮值,只怕也满足不了。”



现在一层武学,就要十六点杀戮值。



按照惯例。



如果武学到了第二十层以后,提升的消耗是翻倍的话。



那个时候。



十六点杀戮值,就要变成三十二点了。



一个先天顶尖的妖人,给到的杀戮值,可能都没有三十二点那么多。



所以。



武学往后盲目的提升,显然是不划算的。



“等到不败金身提升到二十层后,我该找寻其他武学,然后再来一次融合才行。”



第一百五十七章 他就是沈长青![2/2页]

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