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民游戏:我拿异火玩超载!_第四百四十章 我韩枫做事还需要理由? 首页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

第四百四十章 我韩枫做事还需要理由?[1/2页]

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:[ 就爱电子书] http://m.9atxt.com最快更新!无广告!

【皇极丹】(圆满)



品级:六品顶级



丹药效果:获得1000000点经验值。



圆满特性:有30%的几率额外获得1000000点经验值。



限制:斗皇级别可服用,且只能服用一次。



经验丹,是存在“性价比”这个概念的。



不管是一星斗皇还是九星斗皇,吞服之后都是获得一百万经验值。



但九星斗皇想要获得一百万经验值,需要击杀的魔兽强度和数量,可不是一星斗皇能比的。



一星斗皇杀八星斗皇,有相当不错的的越级经验加成。



但九星斗皇杀八星斗皇,甚至都还有一定的经验获取折损!



当然,还有最重要的一点。



杨善现在的极速潜力已经到了九星斗皇的极值。



极速潜力虽然没办法直接让皇极丹效果翻三倍,但按照基础逻辑来说,“极速潜力”是玩家的实力提升高峰期。



所以,皇极丹那30%的“圆满特性”,会得到一定的隐藏增幅。



几率或许会达到50%。



而这个数值,再算上杨善超过八十点的福缘.



【叮!玩家请注意,您吞服了皇极丹(圆满),您获得了1000000点经验值。您的福缘浩瀚,紫气东来!您的潜力如妖,皇极丹的药力被您吸纳得一干二净,您再次获得1000000点经验值!】



成败不一定全看细节,但细节做得好,一定会让成功之路走得更稳。



杨善想去黑荆所说的那个神秘秘境去探一探。



虽然那秘境已经是在黑月岭的核心区域。



但地理位置其实相当微妙。



就在暗月山和雪月谷的正中间。



也就是说,那秘境,其实距离这两个区域,有一定的距离。



如果是天外诡雷加上敛息丹,实在不行再加上《暗魂雾》。



杨善只要不动手,就算是煞狼和鬼虎两族的王来了,也绝对察觉不到他!



不过在此之前,杨善还得先把经验刷满。



黑荆告诉了杨善,现在鬼虎一族和煞狼一族似乎是闹翻了,双方在各自势力的边界处囤积了大量的魔兽。



尤其是煞狼一族,千雷煞狼王前段时间都到边界去叫嚣了一番,最后甚至跟千炎鬼虎王打了一场,被千炎鬼虎王伤到之后退走了。



最近一段时间,两大族之间虽然没有什么大摩擦,但小摩擦一直都没有断过。



所以双方还在不断往前线派遣增援部队。



这就好办了。



鬼虎一族现在四大统领,就噶了個炎三。



目前前方坐镇的只有炎二。



但炎二的实力比起雷一来说,要差上一筹!



按照这发展趋势,如果要让前线固若金汤,千炎鬼虎王最起码还得派一位统领前去。



杨善要做的,就是隐藏在鬼虎一族的地界,等鬼虎一族的援军前来,将其一网打尽!



说办就办!



黑荆告诉了杨善关于鬼虎一族援兵经常会走的路线。



杨善离开残月秘境之后,立马来到合适的地点进行蹲守。



半天后,隐藏在树冠上的杨善随手关掉了论坛。



最近论坛上的瓜不少,他吃得挺开心的。



但目标已经来了,那就得先办正事儿!



拿出望远镜,杨善看到远处,有一大群虎族魔兽,正在匀速前进。



位于首位的虎族魔兽,体型比象还要大一圈。



【鬼煞炎虎-炎一】(百兽王)



等级:七阶中期



属性:火



“嘶”



看到这炎一的等级,杨善感觉有些棘手了。



他现在能正面搏杀七阶初期百兽王。



但七阶中期比起七阶初期,那战力是明显要高一个档次的。



境界越往后,差距就越大,这话可不是在开玩笑。



况且在场还有大批的六阶虎族魔兽。



虽然它们对杨善没有什么威胁,但有一头七阶中期百兽王与他纠缠,那其他的魔兽就会成为不可忽视的干扰因素。



如果火力全开,就算杀不了那炎一,也能收割大批的六阶魔兽,以此来获得经验值。



但理智告诉杨善,这个时候,绝对不要动手!



因为他现在火力全开,那身份必然会暴露。



魔炎谷三大长老可不会玩雷!



只要放走一头魔兽,千炎鬼虎王应该就会得到新的情报。



杨善好不容易拱火拱到两族开始对垒,为了一点经验,就节外生枝,这着实是捡了芝麻丢西瓜。



杨善刚准备取下千里望开溜,却见到那炎一旁边,体型小了许多的一头六阶百兽王身上,似乎是背了什么,那轮廓,有些像是人.



杨善耐着性子,继续看。



待鬼虎一族的部队走得更近了些,杨善才看清了那轮廓。



的确是像人。



有手有脚。



但身上都是火红色的毛!



“炎,炎魔猿?”



杨善这下可傻眼了。



彩蛋活动“万兽王来袭”,杨善亲手灭杀地游魔羊,使得活动的第一阶段结束。



另外两头万兽王则不见了踪迹。



第四百四十章 我韩枫做事还需要理由?[1/2页]

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